信用险是什么?
信用保险指的是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是一种企业用于风险管理的保险产品。信用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保障企业应收账款的安全。信用保险的原理是把债务人的保证责任转移给保险人,即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为防止被保险人因信用保险而懈怠经营以及滥施信用,一般均要求被保险人作为共保人承担一定份额的损失,并对信用对象作有一定要求,以防保险人遭受不合理的损失。信用保险主要有出口信用保险、抵押信用保险等形式。
信用险和保证险的区别
尽管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承保的标的都是一定的信用风险,但两者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具体表现在:
(1)信用保险是通过保险单来承保的,其保险单同其它财产保险的保险单并大的差别,同样规定责任范围、责任免除、保险金额或责任限额、保险费、损失赔偿和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等条款。而保证保险是通过出立保证书来承保的,与财产保险的保险单有本质的区别;保证书内容很简单,只规定担保事宜。
(2)信用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权利人,承保的是义务人(被保证人)的信用风险。保险合同只涉及保险人、权利人和义务人三方。保证保险是义务人应权利人的要求投保自己的信用风险,义务人是被保证人,由保险公司出立保证书担保,保险公司实际上只是保证人。保证保险中保险公司往往要求义务人提供反担保,所以保证保险合同就涉及保证人、权利人、义务人和反担保人四方。
(3)信用保险中,被保险人缴纳保费是把义务人可能不履行义务而使自己遭受损失的风险转嫁给保险人,保险人承担着实实在在的风险,必须把保险费的大部分用于赔款。保险人赔偿后虽然取得代位求偿的地位,可以向责任方追偿,但成功率很低。保证保险中,义务人缴纳保险费是为了让保险人出面出具保证书,向权利人保证履行义务,履约的全部义务还是由义务人自己承担,风险事实上没有转移,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仅是使用其信用资格的一种服务费,义务人和反担保人仍承担着风险。只有在两者都没有能力承担时才由保险公司代为履行义务,因而对保险人来说,风险要小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