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通常被称为“无袍法官”,他们来自社会各阶层人民群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人民群众参与陪审审判案件,不仅可以发挥丰富的社会阅历和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也有利于从公众常识、社会道德、公序良俗乃至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同时,人民陪审员也是司法调解的重要角色,有利于协助法官做好司法调解工作,说服当事人息诉服判,提高司法审判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泌阳法院特邀经验丰富的人民陪审员一起讲述他们陪审经历,共同感受他们的履职风采,倾听他们的陪审故事。
我叫王建,男,1982年7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在泌阳县铜山乡中心学校工作。2018年,我非常荣幸地被选为泌阳县法院人民陪审员,这是人民和组织对我的高度认可和信任。参加陪审工作期间,我忠实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回顾担任人民陪审员期间,我受益匪浅。这项工作既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又让我拓展了法律知识。
人民陪审员不仅仅是一个工作,更重要的是一份责任。在陪审工作中,我坚决服从泌阳县人民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积极加强法律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积极发挥自己的特长,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近年来我参审的案件中,其中印象深刻的案件如下:
钱某起诉某小区车位合同案,经过审判长、审判员和我多次研究该合同后,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对双方诉求充分了解,找到了大家都认可的平衡点,同时将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形象贴切的群众语言,在案件调解中让当事人理解、领悟,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双方达成和解。
我自从事陪审员工作以来,一直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加强学习。刻苦钻研司法理论,熟练把握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运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向身边的人学习,借鉴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技巧,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勤奋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秉公办案,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正确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和本职工作的关系,尽责尽职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严于律己。时刻牢记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条例约束自己,清政廉洁、做遵纪守法的表率,树立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
最后,人民陪审员作为“不穿制服的法官”,有贴近群众、了解群众、与当事人在感情沟通和心理交流上有着天然的认同感,易于为当事人接受、信任等优势,善于将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形象贴切的群众语言,在化解社会矛盾中能发挥积极的作用。因此,我会更加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争取做一个优秀的人民陪审员。(安坤 周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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